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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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註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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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 | 初建都於奉天府(即盛京,今瀋陽) 1644年遷都順天府(北京) |
| 君主 -开国 君主 -灭亡 君主 |
共12位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 愛新覺羅溥儀 |
| 成立 | 1636年 努爾哈赤建立後金 皇太極改後金為大清 |
| 灭亡 | 1912年2月12日 愛新覺羅·溥儀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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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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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歌: 鞏金甌 | |||||
| 1820年(嘉慶25年)之清朝版圖 | |||||
| 首都 | 盛京 (1636年–1644年) 北京 (1644年-19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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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 | 滿語 漢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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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 | 君主制 | ||||
| 皇帝 | |||||
| - 1626年-1643年 | 清太宗(首) | ||||
| - 1909年-1912年 | 宣統帝(末) | ||||
| 內閣總理大臣 | |||||
| - 1911年 | 愛新覺羅奕劻 | ||||
| - 1911年-1912年 | 袁世凱 | ||||
| 歷史 | |||||
| - 建立 | 1636年 | ||||
| - 後金建國 | 1616年 | ||||
| - 改國號為「清」 | 1636年 | ||||
| - 入山海關 | 1644年6月6日 | ||||
| - 鴉片戰爭 | 1840年 | ||||
| - 英法聯軍 | 1860年 | ||||
| - 甲午戰爭 | 1894年 | ||||
| - 八國聯軍 | 1900年 | ||||
| - 辛亥革命 | 1911年10月10日 | ||||
| - 清帝退位 | 1912年 | ||||
| 貨幣 | 銀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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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見台灣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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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1636年—1912年2月12日,1644年開始為全國性政權),是继明朝之后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君主专制王朝。統治者為出身建州女真的愛新覺羅氏。
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努爾哈赤建立王朝稱汗,國號金,史稱後金,定都於赫圖阿拉 (後改稱興京,在今中國遼寧省新賓縣境内)。1636年(明崇禎九年),清太宗皇太極改國號為大 清[註 1],改元崇德,稱帝。
1644年,李自成在西安建立了大順。3月,李自成率領的大順軍攻陷北京,明朝崇禎皇帝自殺於皇城後的景山。由於鎮守 山海關與統制關寧鐵騎的吳三桂與李自成談判失败,吳三桂遂答應了清朝攝政王多爾袞的條件,聯合清軍入關打敗李自成的大順軍,隨後 多爾袞迎順治帝入關,並遷都北京,成為中國的實質統治者。
此后,清朝渐渐落入中国历代世袭专制王朝的“兴起─鼎盛─衰落”不可避免的命运。尤其鸦片战争后 ,列强纷纷以武力逼中国开放市场,并签订了割地赔款等一些列不平等的丧权卖国条约。
1911年(宣統三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各省紛紛宣布獨立。末代皇帝溥儀於1912年2月12日退位,清朝正式灭亡。自入關以來,清朝共歷十帝,享國祚268年。
目录 |
[编辑] 清朝历史
[编辑] 後金王朝的建立
滿族居于中國東北。明初为壓抑北元殘餘勢力,在今中国东北一帶設立遠東指揮使司来管理东北,女真各部皆臣服于明朝。女真族建州部猛哥帖木兒(努爾哈赤六世祖)時為明朝建州衛左都督,後因叛乱被殺,建州部被迫南移,最終定居於赫圖阿拉。1583年(明萬曆十一年)努爾哈赤襲封為指揮使,以祖、父遺甲十三副,相繼兼倂海西女真部,征服東海女真部,統一了分散在今中国东北各地的女真各部。
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稱汗,建立大金,史稱後金,並改元天命。兩年後他公布名為「七大恨」的討明檄文,起兵反明。至1621年,后金攻取沈阳、辽阳,并先后于1621年迁都辽阳、1625年迁都沈阳。不过,努爾哈赤在1626年的寧遠戰役中被明軍的大炮打成重傷,不久逝世。第八子皇太極繼位。
[编辑] 清朝建立和入關
1636年,皇太極在瀋陽稱帝,改國號為大清,改元崇德,清朝正式建立。1643年皇太極病死,第九子福臨繼位,是為清世祖順治帝。 1644年,李自成在西安建立了大顺政权。同年3月,李自成率领的大顺军攻陷北京,明朝崇祯帝自杀于紫禁城后的景山。明朝山海关大将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随后多尔衮迎顺治帝迁都北京。
[编辑] 康雍乾盛世
清朝初期实行奖励垦荒、减免捐税的政策。内地和边疆的社会经济文化都有明显恢复。
康熙帝8歲即位,在位期間,擒鰲拜,平定三藩之亂,平定台灣的明鄭政權、平定漠西蒙古準噶爾叛亂,与沙俄簽訂《尼布楚條約》,編纂《古今圖書集成》和《康熙字典》康熙在位期间文字狱盛行并屠杀一批追思明朝的文人和大臣等。 雍正帝即位,打擊貪腐,整頓經濟,推行改土歸流,因平叛而納入青海省,此时文字狱更加猖狂。 乾隆帝則編纂《四庫全書》,乾隆在位期间政治腐败出现了和珅式的贪官,倾整个国力扩建圓明園,将新疆纳入清朝领土范围之内,有种观点认为清廷所修的《四庫全書》毁书多于修书。 至18世纪中葉,清朝人口也大大增加,经济规模达到新的阶段(一种观点认为其经济规模达到中国封建社会顶峰),但由于人均GDP低,所以形成了整个国家财富聚集在满洲皇族和官员手中而百姓相对贫困的局面。某些史学家稱“康乾盛世”或“康雍乾盛世”,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也采用这种观点,但随着对清史研究不断深化,对康熙至乾隆朝是否能称之为盛世提出很多异议。
[编辑] 近代时期
清朝从乾隆末年开始有衰落的现象,政治日渐腐败。嘉庆帝和道光帝也失去了早期君主锐意进取的精神,掌政风格日趋保守和僵化。19世纪上半叶,英国开始大量向中国贩售鸦片导致道光二十年(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爆发。鸦片战争失败后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咸丰帝即位后西方列强开始入侵清朝,迫使清政府与其缔结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因亚罗号事件和西林教案造成第二次鸦片战争输掉而签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等。根据这些条约,清政府被迫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清廷的威信一落千丈,同时中国也自此逐步沦为半殖民地,主权受到严重损害。由于人民的负担逐年加重,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反抗运动,其中规模最大的是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甚至一度对清朝的统治构成了严重挑战。
为挽救自身命运并增强国力,清政府内部的有识之士遂展开了维新运动,试图革新图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自1860年代开始的洋务运动。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全国各地开始先后引入国外科学技术,开设矿业、工厂,建设铁路、架设电报网,修建新式学校、培训技术人才;同时也成立了新的军事工业,逐步改进清军的武器装备和作战方法。
洋务运动使得清朝的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增强,到慈禧太后与恭亲王联合执政的同治年间,清朝在文武齐心合力之下,一度出现了较安定的局面,史称“同治中兴”。其间清朝在西方人的帮助下成功消灭太平军、平定捻军之乱,并收复新疆,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形象因此有相当大的改善。至1880年代,清朝军队的装备和洋务运动之前相比已有了明显的提高;在1884年至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的一系列战役中,清军和法军互有胜负。战后,清朝设立了海军衙门,并建成了近代海军舰队--北洋水师。
洋务运动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由于时人多数未明当代的国际形势,少数人的急迫性并无法改变多数官僚的旧思维,清朝的维新运动最终未达日本明治维新般的成效,结果导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并于1895年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随后,由光绪帝与梁启超和康有为领导发动的政治改革运动:戊戌变法又因为慈禧太后和保守派的反对,而软禁了光绪帝,变法因此失败,因为只有103天,因此又称为“百日维新”。
19世纪末,中国国内的排外情绪开始高涨,结果在慈禧太后的纵容下引发义和团运动仇杀洋人,因此造成八国联军的入侵。1901年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慈禧太后为挽清朝衰落危局,有意效仿欧日的改革。开始推行“新政”,进行了包括建立新军、废除科举在内的一系列改革。不久,中国发生了立宪与革命的改革路线之争,一开始立宪派占上风,清政府也承诺并实行立宪,并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以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成立了代议会。不过,1911年5月组成的“责任内阁”中的大多数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结果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和失望。这次改革的根本问题是皇族迟迟不肯让世俗精英分享权力,拖到辛亥年已经为时过晚,但这毕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君主立宪。
同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各省随后纷纷宣布独立,清朝的统治开始走向瓦解。清政府任命北洋新军统帅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成立内阁并统领清军。但他一方面以武力压迫革命军(阳夏战争),另一方面却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清帝于1912年退位,并在退位诏书中宣布“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标志着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制度的正式结束。到1917年张勋又曾复辟清朝,但只持续了12天。
[编辑] 政治制度
努爾哈赤起兵時實行的是軍民合一的八旗(分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制度,政治權力集中於王公貴族,重大決策由貴族共同討論決定,是為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後皇太極於天聰五年(1631年)仿明朝制度設立六部,試圖逐漸削弱滿洲貴族權力。皇帝試圖實行中央集權的努力主要集中於清朝前期。
清朝設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部長官稱尚書,副長官稱侍郎,以前尚書均由滿人擔任,順治元年(1644年)規定尚書及侍郎滿、漢各一,但實權依然掌握在滿尚書之手。在六部之外和六部並立的中央行政機構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國子監、欽天監、翰林院、太醫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內務府、都察院。清朝官員等級分「九品十八級」,每等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於從九品。
順治七年(1650年),順治皇帝對八旗制度進行改革,由自己親自掌握正黃、鑲黃、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變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時加強上三旗的實力,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有所削弱。
康熙十六年(1677年)康熙皇帝設立南書房,起初是康熙帝為了與翰林院詞臣們研討學問,吟詩作畫而設。因在乾清宮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書房。由於南書房「非崇班貴檁、上所親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嚴密控制的一個核心機要機構,隨時承旨出詔行令,這使南書房「權勢日崇」。南書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同時將外朝內閣的某些職能移歸內廷,實施高度集權的重要步驟。
雍正七年(1729年),清軍在西北與準噶爾蒙古激戰,為及時處理軍報雍正皇帝始設軍機房,雍正十年改稱軍機處。乾隆皇帝即位後服孝,安排數位「總理事務王大臣」進入軍機處,故改名總理事務處。乾隆二年(1737年)乾隆服滿親政,總理事務王大臣等自請罷職,恢復軍機處名稱,自此遂成定製,軍機處成為直接對皇帝負責的核心權力機構,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幾乎可忽略不計,政治權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為清代中央集權制度的頂峰。直至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佈成立「責任內閣」,軍機處廢止。
總督制擴權實授的設立及軍機處的設立是清帝國的政治發明。對18、19世紀各帝國主義大國設立殖民地總督制統治及設置國安會機構有重要影響。
清朝並未發生宰相专权、军阀割据、外戚夺权、宦官横行等现象,但各级政府长官离不开胥吏、幕宾。清代一切行政措施都要按律例办理,所以律例即“祖宗成法”。清代律文汗牛充栋,如果引用失误,就是“违例”。清代制度规定,读书人不准过问政治,否则“黜革治罪”,乾隆年间《大清律例》有六类四百三十六条,附例更多达一千四百多条,“一舉成名天下知”的新科進士即使有心“治国平天下”,但對於《大清律例》卻是無緣一睹的。实际政务其实已经发展成了一项专门知识,仅最基础的部分,就有钱谷征收、事务摊派、水旱灾荒、民变盗寇、上司过境等。一般的胥吏、幕宾卻可以在卷宗档案中迅速查找出“有关的律条”,又稱“找签”。《清稗類鈔》記錄晚清官僚郭嵩燾的史論:「漢、唐以來,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漢與宰相、外戚共天下;東漢與太監、名士共天下;唐與後妃、藩鎮共天下;北宋與奸臣共天下;南宋與外國共天下;元與奸臣、番僧共天下;明與宰相、太監共天下;本朝則與胥吏共天下耳。」胡林翼就曾感叹:“六部之胥,无疑宰相之柄。”
[编辑] 清朝疆域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是:北起蒙古唐努烏梁海地區及西伯利亞,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萬里長沙、曾母暗沙”(即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南海岛礁),西南達西藏的達旺地區、雲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區等緬甸北部,西盡鹹海與蔥嶺地區,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亞巴爾喀什湖,東北抵外興安嶺,包括庫頁島,東南包括台灣、澎湖群島。總面積達1300萬平方千米,在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
除此之外,许多周边国家,也都成為清朝的藩属国,在盛清之时的藩属有:东邊的朝鲜、琉球,中南半岛有安南(越南)、南掌(寮國)、暹罗(泰国)、缅甸、以及南洋群岛的兰芳共和国,西南有廓爾喀(尼泊尔)、哲孟雄(錫金)、不丹,中亞西亚有浩罕、哈萨克、布鲁特、布哈爾、山克、爱乌罕(阿富汗)等藩屬国。
不過進入19世纪尤其是近代時期,由於清朝的衰落和列強的入侵,鴉片戰爭以後清朝以不平等條約的形式先後失去了以下領土:
- 香港(1842年至1898年間分批割讓或租借予英國,直到1997年移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
- 外滿洲(包括黑龍江以北約60萬平方千米,以及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库页岛(萨哈林岛)在内的約4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分別於1858年和1860年被迫割让给俄罗斯帝国)
- 新疆極西帕米爾高原(巴爾喀什湖之東南、伊犁以西、以及噴赤河以東的帕米爾等地區約45萬平方千米的領土,於1864年被迫割让给俄罗斯帝国)
- 台灣和澎湖列岛(1895年割让给大日本帝國,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投降后,台湾和澎湖交由其继承政权中華民國統治至今)。
不过也有人认为,失去的上述领土除香港等个别地方外,本来就是满清统治者纳入中国版图的,不能算是丧权辱国。
[编辑] 地方行政区划
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明制,但根据自身实际做了很多改革,如东北三省、西藏、新疆及其它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区划和内地不同。
[编辑] 内地行政区划
清朝继承元明以来的分省建制,以省为地方上的最高行政区域,下设府、厅、州、县,构成地方上的省、府、县三级基本行政系统组织。
乾隆八年(1743年)定顺天府之地为四路厅、二十四州县,州县隶属于路厅。设官有兼管府尹事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府尹正三品,府丞正四品,俱各一人。府尹总管京畿及四路的政令条教,“以成首善之化”,比一般府尹权力大,品级高,如升调州县官,可与总督会衔。府丞掌学校政令。属官有治中、通判,经历司经历,照磨所照磨,司狱司司狱,皆汉人。儒学教授,满、汉各一人:所辖四路厅同知正五品,各一人;州、县,知州、知县正七品,俱各一人。大兴、宛平二县并与五城兵马司分区而治,比外县高一品级。
天聪八年设盛京,顺治元年入关,原来盛京的六部俱废。自顺治十五年至康熙三十年又重建户、礼、兵、刑、工五部。均置侍郎以下官,称“盛京五部”。又设盛京内务府,为外地所无。自顺治十年设辽阳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至光绪三十三年改行省。奉天府所辖地方为府二,兴京同知一,直隶厅一、厅二,州五,县十四。设官有兼领府事大臣一人,由盛京五部侍郎内特简,后归盛京将军兼辖。府尹,满洲一人;府丞,汉一人,品级同顺天府。属官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俱各一人。府尹主府事,小事决之,大事呈报。
总督为省级的最高长官,全称为总督某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或兼巡抚事。清朝一共建立了二十三个省,其中内地十八省为沿袭旧制或以旧制为基础,其余在边境并为清末所置。这些省是: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台湾、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其中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台湾为后设。理论上总督管两省或两省以上的地方军政事务,尤其侧重军事。雍正元年定总督加衔制,加尚书衔的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余为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正二品。有清一代,全国共设总督九人,即东三省、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此外还在省级地方設有专门管理漕运的漕运总督和治河的河道总督。
总督之下设巡抚,其全称为巡抚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或节制各镇,职权很广泛。有的加侍郎衔,为正二品,否则为从二品。巡抚基本上是管一省,也侧重于军事,但比总督管民政更多,为总管一省军事、行政、监察及教育在内的高级长官。清朝所设巡抚共二十一人,其中由总督兼的有奉天、直隶等八人,单独设的有江苏、安徽等十三人。山东、山西等五省巡抚皆兼提督衔,贵州巡抚兼节制兵马衔。
各省设提督学政一人,由侍郎或科道进士出身的官员中委任,带原品级,掌学校和科学考试之政令。
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使司或藩司。布政使为从二品,每省一人,但江苏设二人。布政使实际是一省长官,上承朝廷旨令,下帅府、州、县官,但因有督抚之设,渐居次要。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照磨所照磨,理问所理问,库大使、仓大使等,分掌出纳文书、照刷案卷、审核刑名以及保存档案、财政收支等。
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使司或臬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比布政使地位略低,掌司法监察,“澄清吏治”,常与布政使并称为“布按”。其下设知事掌勘察刑名,司狱检察囚犯,经历、照磨所掌同藩司。
各省设道员,正四品,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又有管河道或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多数为兼任。其他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一般由当地同品级官兼道员。作为布、按副使者,有分守道与分巡道。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参政、参议发展而来,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金事演变的结果。初设只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后来有的统辖全省,有的分辖三四府之地。为此,守、巡二道由原来临时性差使变为固定的地方长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钱谷,巡道侧重刑名,久之两者各加兵备衔,所掌渐趋一致。乾隆、嘉庆时又准其密折封奏,权势日益加重,以致有人视道为省下、府上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实际上道不完全具备地方政府性质,不过是省级行政机构的派生物。
府是省之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知府为一府长官,从四品,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好。三年一考属吏,具其优劣上报。一切要政皆需通过督、抚允准乃行。清朝以知府“为承上接下要职”,故严谕督、抚对其考核。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协助知府,分掌粮盐督捕,江防海防,河工水利,清军理事,抚绥民众诸职。属官有经历、知事、照磨、司狱等。
在府之外,同时还有直隶厅、州和一般厅、州。凡统治地方人多并直隶于布政使司的为直隶厅、州,地位与府大致相同。厅设官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州设官知州正五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清朝在全国设有直隶厅四十一个,直隶州七十三个。其外的厅、州,称为散厅、州,地位略同于县。至清末,全国已设散厅七十八个,散州一百四十五个。散厅、州设官与直隶厅、州相同,而品级差一等。散厅、州属府管辖,个别的隶于将军或道员。
县是地方基层政权机构。清末全国设一千三百五十八个县。每县设官为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一人,主簿正九品,无定员。知县掌一县治理,主要是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
[编辑] 蒙古行政区划
努尔哈赤起兵时得到蒙古协助,又清朝后宫有大量蒙古嫔妃,八旗中特设蒙古八旗,而外蒙古地区又是清朝前期战争频发地带,故蒙古区划与内地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均不同。
清朝以大漠为界,将蒙古分为漠南内蒙古和漠北外蒙古,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盟旗制。盟由各部定期会盟而形成的机构,旗是分解原来的部落而组成。旗隶于盟。内外蒙古的盟旗设官基本相同。每盟设盟长、副盟长各一人,掌管盟务。盟长先由各旗会盟时,从旗长即札萨克中推选。后来改为清朝理藩院开列盟内札萨克,由皇帝任命。其外每盟各设备兵札萨克一人,管理军务。有的盟还设帮办一二人,协理盟务。旗是军政合一的地方政权机构,每旗设旗长一人,又名札萨克,掌全旗要务。又设协理副之。其属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及参领、佐领、骁骑校等官。札萨克等官员多数都是原来蒙古各部落的首领并经清朝封有爵位的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人。
内蒙古的盟旗是把原来的二十四部,按其活动地区划分为六盟、四十九旗。具体组合是,东四盟:哲里木盟统十旗,卓索图盟统五旗,昭乌达盟统十一旗,锡林郭勒盟统十旗;西二盟:乌兰察布盟统六旗,伊克昭盟统七旗。清朝在这些盟旗之上由理藩院及派驻地方的将军、都统进行管辖。他们是,盛京将军监督哲里木盟的科尔沁六旗;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监督哲里木盟的郭尔罗斯前旗和杜尔伯特旗等;热河都统监督卓索图盟五旗及昭乌达盟十一旗;察哈尔都统主要掌管察哈尔八旗及四牧群,其外监督锡林郭勒盟十旗;绥远城将军管辖土默特二旗并监督乌兰察布盟六旗及伊克昭盟的鄂尔多斯七旗。
外蒙古虽在清入关前已建立了“九白”的常贡关系,但入关后一度受噶尔丹的骚扰,直到康熙平定噶尔丹之后才恢复并确定外蒙各部的牧地。清封各部首领为汗和王、贝勒、台吉等,如内蒙一样建立盟旗制度。其各部所组合的盟旗是:喀尔喀四部及附额鲁特、辉特部四盟、八十六旗;杜尔伯特部及附辉特部二盟、十六旗;新土尔扈特一盟、三旗。此外札哈沁、明阿特、乌梁海部等,虽也有旗之设,却不属于外蒙古各盟。清朝对外蒙古盟旗的管辖,中央有理藩院的典属、柔远清吏司等机构,地方上有驻防将军或大臣等。其中定边左副将军(或称乌里雅苏台将军)为当地最高统治者,下设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二人,一人由蒙古王公担任,与将军共同管辖喀尔喀诸部盟旗。科布多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管辖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等盟旗及札哈沁、阿明特、乌梁海等旗。库伦办事大臣掌中俄交涉事务,其属恰克图办事司员一人,负责监督中俄贸易。
青海主要为蒙古额鲁特部居牧之地,共分五部、二十九旗。即:和硕特部二十一旗、绰罗斯部二旗、辉特部一旗、土尔扈特部四旗、喀尔喀部一旗。还有察罕诺门汗部自编一旗。每旗各设旗长,掌治一旗,属官之设如内蒙古。旗之上,青海各部与察罕诺门汗部一旗共会一盟,但是不设盟长,而以清朝驻西宁办事大臣莅盟统辖之。道光三年(1823年)又分河北二十四旗为左右翼,每翼设正、副盟长各一人。
[编辑] 西藏行政区划
清代称藏族为图伯特,或唐古特,所居地区分为卫(前藏)、唐(又称喀木)、藏(后藏)、阿里四部。崇德年间达赖及班禅已派人贡于清朝,经康熙至乾隆,先后平定噶尔丹叛乱及其所造成的影响,清朝在西藏便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制度。当地的最高统治者为达赖喇嘛,驻前藏拉萨,掌全藏政令。班禅喇嘛,驻后藏扎什伦布,掌后藏寺院与其教民。达赖和班禅的宗教政治地位是平等的。达赖与班禅个人之间互为师徒,关系颇为密切。班禅方面:一世班禅为一世达赖之师;四世班禅为四世、五世达赖之师;五世班禅为六世、七世达赖之师;六世班禅为八世达赖之师;七世班禅为九世、十世、十一世达赖之师;八世班禅为十三世达赖之师。达赖方面:五世达赖为五世班禅之师;七世达赖为六世班禅之师;八世达赖为七世班禅之师;十三世达赖为九世班禅之师。
前藏行政机构主要有噶厦和商上。噶厦为总管藏务会议厅,设三品官噶布伦四人。商上为分管财政的机构,除以噶布伦一人管理外,设四品仔琫三人,商卓特巴二人。还有专掌粮务的叶尔仓巴、掌道路的朗仔辖、掌刑名的协尔帮、掌马厂的达琫及第巴等四至七品的各种名目官员。后藏也设四品商卓特巴、叶尔仓巴,五品达琫等官员,掌管相应的政务。武官则有四至七品的戴琫、如琫、甲琫、定琫,从几人至百多人。凡前后藏皆有营寨,按其地理险易和大中小,各设边营官及营官,总计一百六十余人。佛教在西藏盛行,喇嘛很多,有的喇嘛在噶厦、商上任职,而僧官又分国师、禅师、札萨克大喇嘛、札萨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等,专掌教事。
清朝在西藏设官始于雍正五年,派驻藏大臣二人,驻前藏,统管前后藏地方及喇嘛事务。后改为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分驻前后藏。按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与达赖、班禅地位相等,实际驻藏大臣职权更大,是清政府的代表。达赖、班禅及以下呼图克图十八人、沙布隆十二人等活佛转世,称为“呼毕勒罕”,即奔巴金瓶掣签,均由驻藏大臣监督。
[编辑] 新疆行政区划
清政府在新疆实行盟旗制和伯克制。清末建省之前,曾就额鲁特旧土尔扈特部与和硕特部的实况,如内蒙设盟旗制。即:旧土尔扈特部为盟四,和硕特部为盟一。盟下为旗。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旗设旗长(札萨克)一人,掌盟、旗政令。但是盟长由清朝政府任命,旗长则基本是世袭。此外新疆大部分地区为维吾尔族居住,清代称为“回部”。哈密、吐鲁番率先归服,曾设旗,部长被授札萨克。自康熙至乾隆平定回部诸乱之后,在这些地区不设札萨克,而实行伯克制。伯克原来是回部的酋长,经清朝重新任命,按职责和品级称某某伯克,共三十余名目。最高的为阿奇木伯克,掌综回务,三品至六品,其次为伊什罕伯克,掌赞理回务。四品至六品。其余分掌地亩、田粮、税务的,大抵四品至七品。在清朝所封的札萨克郡王和诸伯克之上,清朝还派驻了伊犁将军,掌天山南北最高军政大权,下设参赞大臣一人辅之。又设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叶尔羌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办事大臣等,以及乌鲁木齐都统、副都统,分管所在回城事务。
[编辑] 其他民族地区
甘肃、青海、西藏、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历来居住蒙、藏、瑶、壮、彝、黎等少数民族。清朝根据这些地区的特点,以当地的土著人作各级行政机构的长官,清朝政府予以承认,但是当官的人可以世袭,这就是土官制。有文武两类,文官如知府、知州、知县等,皆加“土”字。武官有指挥使司指挥使、长官司长官。从正三品至正七品。此外还有土游击、土都司、土守备等。清朝定制,文职土官共七阶,武职土官共五阶。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文隶吏部,武隶兵部。在地方上各归所在总督、巡抚或驻扎大臣、办事大臣等统辖。
[编辑] 民族政策
清朝建立后,针对境内存在不同民族的情况,统治者采取了多项民族政策。其中有部分政策颇具争议,详见有关清朝的争议。
[编辑] 满汉关系
[编辑] 汉八旗
皇太极即汗位后,改变努尔哈赤对汉人的政策,释放掠夺来的汉人奴隶,编庄别居,将加入汉八旗的明朝官员或后金提拔的汉人官员来管理。
[註 4]1633年皇太极下令从所属的满洲八旗的汉人壮丁中每十名抽出一名,组成一旗汉军,这是皇太极组成汉军的开始。随着军队的发展,崇德二年(公元1637年),即皇太极称帝改后金为大清的第二年,又分汉军旗为两旗。又过五年,崇德七年(公元1572年),把汉军扩为八旗。至此,汉军八旗正式出现,成为清朝三军之一。所使用的旗帜和满洲、蒙古相一致,即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由于汉军编成八旗,所有旗下成员都是旗人,也称汉军旗人。汉八旗中的原汉人后代与满人同样享受世袭待遇。
[编辑] 剃发易服
1645年清朝入关后多尔衮下令颁发“剃发令”,规定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中国人民为保护世代相承的发式和衣冠进行了此起彼伏的反抗斗争。清廷对此进行了暴力镇压,并发生了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屠城血案。此起彼伏的斗争历经几十年,由于残酷的屠杀镇压中国大部分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改换衣冠者要么被杀,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门,带发修行。
[编辑] 清朝汉族重臣
满清为夺取和巩固对全中国的统治,在入关过程中先后招降了前明军将领孔有德、耿仲明、吴三桂、李成栋、尚可喜及其统领的汉族军队。后因其叛乱而由康熙剪除其中三个主要的藩王,被称为平三藩。带兵收复台湾的施琅也是汉族前明军官。清初汉族重臣还有范文程、洪承畴等。 甲午战争后清廷实行新式练军,亦以汉族官兵为主。其中如袁世凯、留学普鲁士学习军事的段祺瑞、冯国璋、留学日本的王士珍,及黎元洪均在推翻清朝的辛亥革命中起到关键作用,并成为后来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的核心人物。 但一些观点却认为,满洲统治者为了达到统治中国的目的,而利用汉族大臣以达到防汉治汉的目标,这在满清慈禧的一句“宁予友邦,不予家奴”体现的非常清晰。
[编辑] 在江南的镇压
在清廷控制全中国的過程中,在江南和华南遭遇大规模武裝抵抗时实施了镇压。如李成栋部嘉定三屠,尚可喜耿继茂部广州屠城,及扬州十日等事件中,平民死伤惨重。一般认为,江浙地区的中国人民为了保持本民族文化,是对清廷所颁布的剃发易服这种灭绝人性的政策的一种反抗,清朝统治者颁布剃发易服导致大规模抵抗,引发血腥镇压。
[编辑] 满清儒化
主流历史学家认为,清朝统治者在保持满贵族优先前提下,也实行了比较坚定的儒化制度。所有施政文书都以满汉两种文字发布。皇帝自己也学习使用汉语,到清朝晚期,满人几乎全部以汉语为母语。满族皇帝也纳有汉族嫔妃。满清皇帝只是有选择尊儒,儒家的一些思想满清皇帝也没有完全接受,而儒家只是汉文化的内容之一,汉文化不仅仅只包括文字和儒家,还有衣冠、风俗礼仪、各种宗教信仰等。 [參 1] [參 2]
[编辑] 蒙古政策
清政府针对内蒙古地区的特殊情况,实行特殊管理。一方面以联姻来笼络蒙古各部首领,以宗室女外嫁各部首领及其子侄。另一方面在政治上实行分而治之的“扎萨克制”,亦即盟旗制度。按照这种制度,原蒙古各部称为盟,是内蒙古地区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旗设旗长,即“札萨克”,为世袭之职位。旗下设佐、什,受旗长管制。若干相邻的旗为一盟,盟有盟长,由中央直接任命,多选旗长中势力大、威望高、与中央关系亲密者任之。盟为监察区,不属行政单位。当时主要有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等盟。各盟旗直接对中央负责,受中央理藩院的管理。另外,在内蒙古地区设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和绥远副将军,率军驻防要地,以加强军事控制。但各都统、将军不干涉行政事务。
清王朝统一了蒙古各部后,对蒙古的统治策略是,既要使其不再成为朔方边患的势力,又要笼络其奴隶主们统治蒙古族人民,使蒙古成为清政府统治全国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和清帝国北部疆域不设防的屏障。[參 3]包括在蒙古大力扶植推广喇嘛教,有效的收服了人心,维护了蒙古地区安定局面。
[编辑] 西藏政策
清朝为了加强对西藏的治理曾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当时清政府的治藏政策有设置驻藏大臣,订立治藏章程"众建而分其势";派驻官兵,整顿藏军;设立台站,"厘定疆域"。当时清政府振兴西藏经济的措施有改革乌拉、租赋、钱法、贸易制度;活跃民族贸易;创报、兴学、发展农牧工矿业和加强交通、邮电事业的开发等。
[编辑] 国旗与国歌
近代以后,随着西方国家用武力打开清朝国门,清朝逐渐引入西方国家的一些概念,其中就包括国旗与国歌。1888年(光绪十四年),清政府认定「黄底蓝龙戏红珠图」(即俗称的「黄龙旗」)为大清国旗。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清朝曾先后使用《普天乐》、《李中堂乐》、《颂龙旗》作为半官方大清国歌或代大清国歌。1911年,清政府定《巩金瓯》为正式大清国歌。
[编辑] 清朝文化
清朝的小说:清朝小说杰出者众,曹雪芹等著《红楼梦》被认为代表着中国古典小说最高水平。《聊斋志异》、《儒林外史》和谴责小说均有很大影响。
清朝的诗歌:清朝的诗歌在中国历史上影响不大。乾隆皇帝酷爱作诗,他的《御制诗五集》共41863首,但鲜有佳作。被成为“诗界革命”的诗歌改良运动产生于戊戌变法前后,其代表有黄遵宪的诗,其余如谭嗣同、唐才常、康有为、黄遵宪、蒋智由、丘逢甲、夏曾佑均有作品。
京剧的形成:京剧源于明朝的昆曲和京腔,形成于乾隆、嘉庆年间。中国京剧是中国的"国粹",已有200年历史。京剧之名始见于清光绪二年(1876)的《申报》,历史上曾有皮黄、二黄、黄腔、京调、京戏、平剧、国剧等称谓,清朝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四大徽班进京后与北京剧坛的昆曲、汉剧、弋阳、乱弹等剧种经过五、六十年的融汇,衍变成为京剧,是中国最大戏曲剧种。其剧目之丰富、表演艺术家之多、剧团之多、观众之多、影响之深均为全国之冠。京剧是综合性表演艺术。集唱(歌唱)、念(念白)、做(表演)、打(武打)、舞(舞蹈)为一体、通过程式的表演手段叙演故事,刻划人物,表达"喜、怒、哀、乐、惊、恐、悲"思想感情。角色可分为:生(男人)、旦(女人)、净(男人)、丑(男、女人皆有)四大行当。人物有忠奸之分,美丑之分、善恶之分。各个形象鲜明、栩栩如生。
清代的绘画:清代的绘画水准很高。画坛由文人画占主导地位,山水画科和水墨写意画法盛行,更多画家追求笔墨情趣,在艺术形式上翻新出奇,并涌现出诸多不同风格的流派。清初朱耷、石涛的山水花鸟画,中期的“扬州八怪”,清末任伯年,吴昌硕的仕女花鸟画及杨柳青、桃花坞和民间年画均对后人有很大影响。
四库全书:清乾隆时编纂。1772年开始,经十年编成。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官修书,也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丛书,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据文津阁藏本,该书共收录古籍三千五百零三(3503)种、七万九千三百三十七(79337)卷、装订成三万六千余册。保存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四库”之名,源于初唐,初唐官方藏书分为经史子集四个书库,号称“四部库书”,或“四库之书”。经史子集四分法是古代图书分类的主要方法,它基本上囊括了古代所有图书,故称 “全书”。清代乾隆初年,学者周水年提出“儒藏说”,主张把儒家著作集中在一起,供人借阅。此说得到社会的广泛响应,这是编纂《四库全书》的社会基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又是一部重要的目录学著作。[參 4][註 5]
[编辑] 清朝科学技术
冯如和他设计的飞机:冯如是中国近代第一位飞机设计师,他研制的飞机,在1910年试飞成功,其飞行高度,飞行距离和速度均创当时的世界纪录。在中国乃至世界飞机发展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詹天佑和京张铁路:清朝末年,我国的交通事业有所发展,詹天佑是个中国第一位杰出的铁路工程师,他主持修建的京张铁路工程之艰巨是当时世界铁路史上罕见的。詹天佑克服了一道道难关,创造性地设计出“人”字形轨道,减缓了坡度,降低了造价,比原计划提前两年完工。京张铁路是中国人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修成的,在中国铁路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參 5]
[编辑] 清朝间的武装起事
据统计,整个清朝期间,武装起事曾多次发生,而且部分起事规模较大。其中较大的有:
這些起事的原因有多方面,如南明殘餘勢力的抵抗或明朝降將的反抗(台灣明郑、三藩之乱)、清政府的腐敗和剝削(川楚白莲教起事、太平天国、捻军),以及清末反滿革命力量的發展(兴中会/同盟会)。
另外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地的穆斯林也多次发生民变或起事,如陕甘回变。這些基本上以西部少数民族为主,虽然波及不如上面那么大,但是许多都持续了十几年。
其中规模最大的太平天国,1949年后官方一向认为是农民起义而基本肯定,其否定性的评价只是近几年较多出现在互联网与平面媒体上。实际上早在上个世纪30年代,当时的国民政府领袖蒋中正等就曾经严厉批判了太平天国对中国的破坏。民国的主流学术界对太平天国也持否定态度。
[编辑] 乾隆下江南
江南主要指长江三角洲地区,尤其特指江浙长江以南至钱塘江口,加上扬州一带,江浙两省的核心地区,有时也包含安徽东南部及江西东北部。清代前期与中期最繁华的是苏州和扬州,还有杭州。
这里古称吴越,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江浙两省地盘虽然不大,人口也不很多,大约只占国土面积和总人口的2%,但它自古以来就是著名的鱼米之乡,其经济和人文在全国均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清朝两省上交的赋银赋粮分别达到全国赋银总数的208%和赋粮总数的 30%,盐课银占全国盐课银总数的68%,关税占全国税额总数的一半。这里出产的丝绸和茶叶历来是宫廷内外的高档必需品,饮食也被认为是明清两朝宫廷菜系的正宗,至今国宴仍保留相当比例的扬州苏州菜谱。
江浙千百年来是中国文化最发达地区,才子学者之多在全国举足轻重。仅以关系到政局和学术文化界的科举而言,从顺治三年到乾隆六十年的150年里,共举行了61科,其中,江浙两省出了51位状元,占全国状元总数87%;出了38 位榜眼,占榜眼总数62%;出了47位探花,占探花总数77%。江浙两省出了很多大学士和尚书总督巡抚,像状元出身的吕宫、徐元文、于敏中等都任至大学士。清朝繁荣的文化如小说绘画等,大半与江浙相关。
另一方面,江苏、浙江又是明末遗民活动的中心,反清思想和反清言行一直不断,发生了多起文字狱。
没有江苏、浙江这两个省巨大的财政收入和绅衿支持,清朝的统治很难巩固。牢固控制住江浙,充分利用江浙的财力人力和物力,来发展其“盛世”,这就是乾隆六下江南的根本原因。
乾隆帝于乾隆十六年、二十二年、二十七年、三十年、四十五年、四十九年六次巡幸江南,每次一般都要到江宁(南京)、苏州、杭州、扬州,后四次还要到浙江的海宁。
六下江南所经之地和所做之事,虽然不尽相同,但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蠲赋恩赏,巡视河工,观民察吏,加恩缙绅,培植士类,阅兵祭陵。
乾隆帝在六下江南期间,多次下谕,蠲免江、浙、皖上千万两银子。第一次南巡时,谕免乾隆元年至十三年江苏积欠赋银228万两、安徽积欠 30万余两,及浙江本年应征银30万两。二次南巡,谕免江、浙、皖三省二十一年以前积欠钱粮,又免浙江漕银20余万两。三次南巡,谕免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三省积欠钱粮,又免浙江漕银等项27万余两。四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钱粮143万余两及浙江13万余两。五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三十九年至四十四年欠银130余万两。六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欠银130余万两。总计六次南巡免银在1000万两以上。
六下江南,有得有失,有利有害。通过六巡,乾隆帝清楚了解江南官风民情,又大兴河工,广蠲赋税,礼遇致仕大臣,培植士子,宣扬了圣恩,对争取缙绅士民,安定江浙,保护百姓的身家性命财产,发展生产,丰富文化,创造和延续“大清全盛之势”,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开支巨大,每次南巡历时四五个月,随
